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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
(1)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分校与产教融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(2)负责制定并指导分校实施合作办学的整体战略规划,协调分校与本校之间的各项工作。
(3)负责监督分校的日常运营,包括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配置、设施维护等,确保分校各项工作的同步性与合规性。
(4)负责对分校的教学质量、学生满意度、师资力量进行评估,并提出改进建议。
(5)负责学校产教融合工作,代表学校签订产教融合合作协议,管理各二级学院的产教融合项目,确保项目落地见效。
(6)负责各二级学院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材料核查、审批及跟进工作,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与标准。
(7)负责牵头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,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财务预算编制、经费筹集与使用监管,国有资产的使用、出租的管 理与监督,确保资金与国有资产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。
(8)负责建立并执行产教融合项目的定期评估机制。收集学生、教师及合作方的反馈,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与服务质量。
(9)负责对产教融合项目及个人进行年度评比。激励各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活动,持续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(10)负责学校对外合作项目的管理及备案。监控各项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服务质量,协调处理合作中的各类 问题。
(11)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